 |
|
|
|
管理依據由多元化的法律規范體制轉變為統一單獨立法
|
出處:徐州市國信保安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20-03-02 瀏覽次數:333 |
|
長期以來,我國沒有全國統一的針對保安服務行業的專門法律和行政法規,政府管理依據的主要是國家制定的相關政策和規范性文件以及部分地方性法規。主要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法機關保留企業規范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公安部關于規范保安服務公司管理的若干規定》以及《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1號)、《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6號)和《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中有關保安服務行業的相關規定。而涉及的地方法規則主要包括《湖南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天津市保安服務業管理規定》等十幾個省市的地方性法。2010年1月1日。我國《保安服務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從而結束了全國保安服務行業管理近30年無統一專門立法的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