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 勵 制 度
1、 對拓展公司業務,積極為公司的保衛工作出謀獻策,提出合理建議者獎勵50元—100元;
2、工作積極性強,多次受到客戶和公司表揚者,為公司爭得榮譽者,獎勵20元—100元;
3、及時發現重大隱患并妥善處理者,獎勵30元—50元;
4、對拾金不昧、發現并抓獲在工作區域內偷、搶等違法犯罪分子者,舍己救人者獎勵50元—200元;
處 罰 制 度:
1、 不按照規定著裝和佩戴器械者,不參加訓練及例會者罰款20元—50元;
2、 遲到、早退處以罰款20元—50元,無故曠工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
3、 不按規定請銷假、脫崗、擅自離崗和搞不團結的罰款50元—100元。
4、 工作時間飲酒、打牌、賭博,罰款100元,工作場合惡意頂撞和不服從公司或客戶領導者予以開除并扣隊長100元;
5、 利用職務之便對被管理吃、拿、卡、要及故意刁難對方,造成惡劣影響者扣發當月工資并予以開除;
6、 以公司、客戶和個人名義借用現金和物品者,偷、拿、賣客戶物資和私自扣留者,視情節扣除當月工資并作出開除處理,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7、 員工辭職應提前15天向公司遞交辭職申請,對未辦理任何交接手續者,不予以結算當月工資;
8、當班睡崗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發現第三次予以開除。
9、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每個崗點由隊長、班長打考勤,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簽字,一經發現虛報、漏報考勤,予以隊長、班長50元—100元罰款;護衛隊長、班長要嚴于律己,以身作則,違反以上條令者給予嚴重處理。